2018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
打印 发布时间:2019-3-12 22:46:42 点击:1034
根据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人社厅发〔2019〕31号)规定,现将考试合格标准通告如下:
一、基础考试
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各专业基础考试合格标准均为132分(试卷满分均为240分)。
二、专业考试
(一)注册结构工程师(一级、二级)专业考试合格标准均为48分(试卷满分均为80分)。
(二)注册工程师(除一级、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)资格考试的专业知识科目合格标准均为120分(试卷满分均为200分),专业案例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(试卷满分均为100分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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